孕婦不能拒絕戶外工作和外出執勤?看看勞動法規定就知道
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,孕婦孕婦是拒絕可以拒絕單位安排的戶外工作和外出執勤工作的,如果懷孕女職工在明確拒絕之后,戶外和外公司還是工作規定強制安排,或以此作為繼續工作的出執威脅,那么就屬于違法行為。看勞同時,動法對于懷孕滿七個月的知道女職工,公司要求孕婦法定休假日加班,孕婦女職工也可以拒絕。拒絕


勞動法規定孕婦拒絕加班是戶外和外合理的
孕婦能否拒絕戶外工作按勞動法規定,孕婦有權拒絕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規定戶外工作,如環境溫度在37℃-40℃之間,出執相對濕度不超過80%的看勞三級高溫作業。這里的動法用人單位,包括國家機關、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全部用人單位。

溫度超過37℃的工作孕婦可以拒絕
當然,孕婦除了能拒絕戶外工作外,像噪聲作業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第三級、第四級的作業,以及高處作業分級標準中規定的高處作業都能合理的拒絕。
- 注意,對于用人單位不合理的工作安排以及加班等,如果孕婦不愿意,也有權拒絕履行,并要求繼續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正常工作,且如果女職工在孕期不能適應原勞動的,用人單位應當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夠適應的勞動。
如果用人單位安排懷孕女員工外出工作,一定要提前協商,在意見一致的情況下,征得女職工同意,對于用人單位違法法律規定,安排女職工外出工作的,女職工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,也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。
懷孕期間可否拒絕外出執勤懷孕期間女職工可以拒絕外出執勤,很多媽媽擔心拒絕后,自己的事業會受到影響,但懷孕以后準媽媽會容易疲勞,身體也會有各種不適,到了妊娠晚期,腹部隆起、行動不是很方便,就不適合外出執勤,此時可以和老板商量,合理的拒絕。

孕婦外出執勤容易流產
而且,準媽媽們也不用擔心,領導會因為自己拒絕外出執勤而被辭退,因為有相關法律保障,準媽媽可以放心的工作,如果遇到這種愛困,大家可以及時收集相關證據,到人社局申請調解,到勞動仲裁委申請仲裁或者到法院申請訴訟。
Tips:女職工在懷孕前三個月最好不要外出執勤,因為胚胎還不太穩定,過于奔波,很容易流產,并且在工作中,如果發現腹痛、陰道出血等異常情況,應該要多臥床休息,并且及時到醫院診療。
孕婦可以拒絕的二三事生活中,孕婦需要謹記的忌諱和注意事項不少,但有時候由于工作原因,往往會不得不破例去執行,但其實很多事情都是可以拒絕的。為讓大家更清楚孕婦的“特殊權利”,這里特此進行了相關整理,可供參考:
| 孕婦能拒絕的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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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此之外,為了能安全分娩,在孕期女性還需要避免熬夜、性生活、減肥、暴飲暴食、憋尿、按摩、養寵物、抽煙、喝酒、劇烈運動、泡溫泉等。



